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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交通运输局对《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30 9:06:02

一、出台的的依据和背景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2〕110号),对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提出了发展目标和任务要求。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意见》,旨在通过相关责任部门合力推进《意见》工作任务的落实,补齐短板解决问题,推动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二、起草过程
  一是由承担城市公交管理职能的部门牵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和东营公共交通发展实际起草文件。二是通过座谈调研、摸底调查等方式,细化、明确公共交通优先发展重点工作任务。三是通过书面形式,征求县区、市直责任部门的意见建议,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三、文件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体要求。一是提出了实现公共交通事业与城市发展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服务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东营样板”建设,为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实的城市交通服务保障的总要求;二是明确了到2025年基本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引领和主导地位的总目标,并根据东营城市规模和省文件要求明确了各项具体发展指标。
(二)重点任务。
  1.统筹做好城市公交规划编制实施。将公共交通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确保执行到位,不得擅自变更。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等有效衔接,实现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与步行和非机动车等慢行交通系统的有效衔接。
  2.配套完善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实现城市公共交通设施与城市建设和改造项目主体“四个同步”,落实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一体推进市内主要交通枢纽及功能片区公交首末站、枢纽站、停保场规划建设。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基础设施用地,做好用地控制和预留。支持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市场化综合开发,鼓励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综合开发。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支持公交企业建设充电设施。
  3.加大城市公交投入力度。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体系,建立健全可量化的城市公共交通成本核算及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多层次、差别化、可持续的票制票价体系,建立市县两级财政补贴机制。统筹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收益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国家关于城市公共交通有关税费优惠政策。
  4.保障城市公交路权优先。根据道路条件、交通需求、公交线网布局等综合因素,在现有双向六车道及以上城市道路设置公共交通专用道,列举了重点道路。科学设置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完善公交专用道沿线标识标线及交通监控设备,严格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占道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5.培育培强城市公交服务品牌。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和结构,支持发展定制公交、社区公交、旅游专线等特色服务,推进无障碍设施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建设和应用。完善公共交通导乘服务系统、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发展水平。强化城市公共交通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牌。
  6.推动公共交通创新发展。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加快城乡客运资源整合,扩大农村公共交通线网通达深度和覆盖面。统筹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铁路、航空客运发展。支持公交企业资本多元化、业务拓展市场化,促进可持续发展。
  政策原文:http://www.dongying.gov.cn/art/2023/12/29/art_245905_18523.html
  咨询电话:东营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0546-8321997

文章来源:《东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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